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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9-1年 1年(1912) 1月,县民政长改县知事,废县丞、典史、长浦巡检司,设民政、财政、教育科。 4月,选举议员24人,召开县第一届会议。 12月,台州公署派兵剪男子蓄辫,令20岁以上妇女放开缠足,未成年妇女禁止缠足。 同年,成立县农会。16年,改农民协会。 2年(1913) 实行新学制:初小4年,高小3年,中学4年。 3年(1914) 11月,土匪项甘富绑架樊川小学师生23人囚于佛岭,后剿平获释。 同年,英国领事追究英国商船在台州海面沉没,货物被渔民所得事件,被县知事汤赞清拒绝。 5年(1916) 11月,成立清丈局,至21年秋完成清丈图册,计有可耕地53万亩、旱地11万亩。 同年,林卢云捐资创办“淑德女子初等小学”。 同年,公园西侧建“双烈祠”(今第一医院内,已圯),纪念辛亥革命牺牲王卓、柯冠时烈士。 同年,路桥“小木年”(厂号)木机生产毛巾。 7年(1918) 路桥郏道生创办普明织物厂,工人百余。福梅牌产品获24年全国工商博览会一等奖。 8年(1919) 5月,周炳琳、牟正非在北京参加“五四”运动被捕,清献中学师生上街游行声援。 10月,温、黄两县知事共同布告,严禁奸商将大米运出金清港,以稳定粮价。 9年(1920) 1月,张连胜与林勤圃合资创办新华电灯公司。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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